“露脚脖”的文化(杂文)
2018-12-12 10:49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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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寒流来了,智慧的落叶乔木怕冻伤了体魄,不再伸出绿色的手掌,尽管袖了手安然过冬;即使常绿树叶子也少了光泽和逼眼的绿。倘能看得见显眼的花草——那须是应景的花草,她却管不住自己,不由自主地在在冰天雪地开放了——也许和煦和炎阳却是她们所讨厌的。然而应景的花草一定会引来人们的瞩目乃至膜拜的,只因她们占尽了冬天的风流。

       这时节,忽然走着几个露着脚脖子的青年人,则又是入目的一景。

      大街上,看见露脚脖的,本也无可厚非:许是生活邋遢,不修边幅;许是穷得省双袜子钱,食物果腹要紧;许是报复“裹脚的历史”,彻底解放了;许是脚有暗疾,不便捂着皮肤;许是急匆匆赶事儿,一时疏忽。

       然而天寒地冻时候,看见露脚脖子的,我是大吃一惊的。一开始以为是青年人励志的——给自己创造艰苦条件,后来才领教到这是流行文化——露的文化。

       露的文化也不是才时兴的。远的说去,其滥觞当是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”时代,用髡首之刑,使其头皮暴露而侮辱之;至于接舆髡首,桑扈蠃行,则是心有所发而已;“东床袒腹”非专注于“腹”——醉翁之意不在酒也……近的说来,好端端的衣服总要弄个窟窿,以至衣不蔽体,寒颤颤的,才肯罢休。头脸自然是要露的,五官各有各的事做;脖子也要露——挂个项链固然美观些;胸背还要露些——据说有个性或性感的;肚脐眼也露着吧——镶嵌个玩意儿,总比生来疮疤似的肚脐眼雅观;裤子上精心挖几个小洞,我却不明白中什么用的;浑身上下快露完了,又在脚脖上动脑筋了。

        我对文化一词向来是有偏见的,总以为“文化”肩负着涵养人的使命。后来终于得知这样的露脚脖流行文化纯粹是流行感冒,有百害而无一益。一字不识的中老年人也知道得很清楚——有幸生活在知识摇篮里的青年人自己当然更清楚。然而健康人最讨厌医生咒他(她)病的,就像蔡桓公讨厌扁鹊一样;年轻人最讨厌老年人的迂腐,所以第三类人说了非但无益,还会落个“咸(闲)吃萝卜”的名声。然而社会上总是第三类人——说话的巨人居多,我也沾染了这种通病。

       既然露脚脖的不再是什么稀罕文化,进而蔓延开来,说明由来已有年头了。当初大众看见“吃螃蟹的”,想是大众早在其吃螃蟹之前心仪已久吧,不然对于一个陌生人吃螃蟹是视而不见的——就像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裹脚的女人,绝非等闲之辈——或村姑或流民。亿兆双眼睛都盯着的,故而争相效仿是难免的。所以便有学者批评所谓的“始作俑者”。可是谁知道第一个裹脚的女人为什么裹脚呢?有难言之隐,也不可说。人家并没有举着屠刀或发号施令强迫天下女人都裹脚,可是还是一个接着一个、一家接着一家、一代接着一代、一朝接着一朝的女人裹脚了。于是乎“裹脚”就沿袭成了“国脚”,于是乎第一个裹脚的女人便背负了千古恶谥。然而她是毫不知觉的,因为在她百年之后又历经了千秋万代。由此推之,第一个露脚脖的是不能承担檄文声讨之罪的。

       活着的“三寸金莲”若能高寿,在世上能行走个七八十个春秋不成问题,所以死了的“三寸金莲”便能悠游行走几个朝代。若果说裹脚还有好处的话,那就是脚被裹脚布裹了个严严实实,没有被寒气侵袭,才得以延年益寿的。然而露脚脖却要忍受寒气侵袭,不知道御寒能支撑多久。也许只是在寒流中流行而已,绝不可能再次沿袭成“国脚”文化的。

      露的文化,从头到脚“该”露的都彻头彻尾地露了,至此也该歇歇脚了吧!可是后生可畏,真担心哪一年的冬天,走在街上,忽然撞见“露脚板”走路的新文化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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